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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1  来源:人事科技教育科

各县(市)、区(局)卫生计生局(科):
    为进一步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满足分级诊疗制度的要求和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惠及民生。省卫生计生委确定了10项经济、实惠、简便、易行的卫生计生适宜技术,作为2017年度黑龙江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按照《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黑卫科教便函〔2017〕1号)要求,我市将组织各地开展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合县(区)、乡镇等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和发展需求,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参考《2016年-2017年黑龙江省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及联系方式》(附件3)情况,各县级公立医院(嘉荫县人民医院、嘉荫县中医医院、铁力市人民医院、铁力市中医医院)应当围绕县外转出率较高的病种,以急需加强的诊疗科室为重点,每年推广应用至少3项适宜技术,使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在县级医院得到规范化的诊疗;其他区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等可以结合实际,在辖区范围内推广应用卫生计生适宜技术并主动与推广单位进行联系。
    二、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统计拟开展的适宜技术项目,制定推广工作年度计划,对推广技术项目进行督导检查,评估推广效果;各地卫生计生局(科)负责本辖区内县级公立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技术推广的具体组织实施,协助市卫生计生委和承担适宜技术单位做好培训和技术应用情况的监督考核。
    三、要结合健康扶贫、对口支援、健康科学普及、继续医学教育等活动推广适宜技术。同时要根据双方实际,采取多样化的推广方式,如办班培训、现场示教、技术咨询、专业会议讲座或接受基层进修生等,充分利用医联体、医共体、远程医疗及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确保培训指导有效到位,应用结果安全可靠。
    四、列入省卫生计生委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有效期为2年,可作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予I类学分4学分,由项目推广单位到接受推广单位举办培训,参加培训学员需凭医疗教育一卡通获取学分。
    五、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及时总结、评估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情况,并于2017年11月17日前将本年度(含2016年度在2017年继续推广的项目)适宜技术推广情况(含统计表——附件1、附件2)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教科。
适宜技术推广情况包括推广任务的完成情况、经费情况、主要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联 系 人:韩  雪    联系电话:3907516
    电子邮箱:ycswjwrskjk@163.com

    附件:1、2017年拟开展卫生计生适宜技术项目调查表
         2、适宜技术推广情况统计表
         3、2016年-2017年黑龙江省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及联系方式
         4、2017年黑龙江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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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0月10日

 

适宜技术推广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