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卫党发〔2017〕11号
关于严肃纪律、廉洁过好
国庆中秋“两节”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支部委员会:
国庆、中秋“两节”将近,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抓好作风整饬,杜绝“节日腐败”,严防“四风”反弹,按照中共伊春市纪委《关于严肃纪律、廉洁过好国庆中秋“两节”的通知》(伊纪发〔2017〕14号)文件精神,现就“两节”期间严肃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纪律规定
1、严禁收受或赠送节礼,包括利用电子商务赠送和收受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行为;
2、严禁在单位食堂、宾馆、培训中心、农(山)庄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聚会宴请,以及公务接待违规饮酒;
3、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一桌餐”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5、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6、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和出差范围;
7、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或以赌博和交易形式收受贿赂;
8、严禁公车私用。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国庆、中秋“两节”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一把手”要切实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将抓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刹风肃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敢抓敢管、真管真严,把压力层层传导到每名党员干部。节前,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运用廉政谈话的方式开展教育提醒,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扎实抓好纪律教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营造崇廉尚洁的节日氛围,引导广大干部廉洁过节。
中共伊春市卫生和计生委委员会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