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计划生育药具统计报表制度

发布日期:2017-02-07  来源: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

    1、药具统计报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上级机关的具体要求编制和填报,不得虚报,瞒报和漏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数据。
    2、药具统计报表必须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各项数据关系、逻辑关系吻合,并附加文字说明。
    3、各级药具统计报表须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4、各类药具统计报表资料应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