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卫计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07  来源:行政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日博365备用网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伊春市卫计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458-3907512)。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市卫计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全力推进、落实、督导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建立了政务公开意见薄、政务公开检查记录簿和会议记录薄,实行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全过程监督。结合市政务公开要点,制定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解表,确定了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重点,并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方法措施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确保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公开咨询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获取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二是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开;三是设立信息公开图板、咨询电话、电子信箱、接待来访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途径进行发布。其中我委通过市政务公开网站公开信息65条,通过委网站公开信息66条,通过设立板报,报纸等其他媒体公开信息38条。

 

 

 

 

 

 

 

 

 

 

 

 

 

 

 

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表》要求,我委制定《伊春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点及分解表》,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做好预决算公开。按要求公开本委及直属各事业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和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二是抓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传染病疫情及防控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信息等内容。

三是推动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利用伊春市行政审批平台,公开发布伊春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事项。

四是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陆续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时公布新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和相关问答材料,做好标准解疑释惑。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申请受理情况。2016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申请,无处理情况;无咨询情况;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我委未发生因政务公开产生的费用。

(三)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工作创新意识和主动公开意识仍不够强,公开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制度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本着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政务工作都要公开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做好各项卫生计生工作的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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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七年三月七日